戴耀廷教授日前在信報發表鴻文,題目赫然是「一國兩制危如纍卵」!
說是赫然,因為,一衆唱衰中國、唱衰香港之徒,像唸符咒一般反覆呼喊這句話十多年,一國兩制依然不倒,學者如戴教授,何以竟然仍拾人牙慧,毫無長進!
細看內容,不禁搖頭歎息,文中論述種種根據,俱似是而非,有普通常識的人已可直指其謬誤,何以自命法學造詣深厚、專研「一國兩制」的戴教授,也犯如此錯失?戴了有色眼鏡就看不到事物真相,又增一鐵證。
道聽途說不能成為證詞
書店股東失踪事件,官方證實是「跨境執法」了嗎?牛頭角阿叔可以這樣說,甚至媒體也可以這樣說,但法律學者不可以這樣人云亦云,否則,「hear say」也可以作為法庭證詞了。
其次,即使這次真是內地公安「跨境執法」,又與「一國兩制」扯上什麼關係?樹大有枯枝,公安中有個别求功心切而不擇手段的人,有何出奇?社會上間或出現曾在香港大學就讀的偷竊犯、色情犯,但社會人士並不會認為港大學生就都是如此。
再說,「跨境執法」並非新生事物,以色列全球追緝前納粹官員,還衹是偷偷摸摸的。1989年底,美國總統老布殊公開派兵進入巴拿馬,捉拿該國強人回美,控以走私販毒罪名,然後又先後引渡到法國等地,控以洗錢、違反人權等等罪名,請問戴教授,這又是什麼?「跨境仗義」?還是「違法達義」?
戴耀廷文章偷換概念
戴耀廷的文章又出現偷換概念,把《中國刑法》第6、7條扯上「一國兩制」,說在港犯了中國刑法(並無觸犯港法)的人回內地被捕是侵犯「一國兩制」。老實說,明知犯了中國刑法的人還要大模斯樣回去內地,不是自找麻煩嗎?再說,各處鄉村各處例,香港人欠香港税肯定犯法,可是,在港工作賺錢卻欠繳美國入息税的人,香港管得着嗎?這個犯美國法的人,如果回美,肯定會被捕,因為他犯了法,不必扯上其它什麼。
真的不明白,泛民政客、黃營傳媒,不斷歇斯底里叫喊「一國兩制」無存是何用心?如果沒有兩制這個框架,內地執法部門一紙公文過來香港對口單位,不是已可處理「禁書」?何需「跨境綁人」?
圖:大公網
http://news.takungpao.com/hkol/topnews/2013-07/1757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