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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撕破「公民參與」假面具 選舉眾籌還剩甚麼?

2017.02.11 08:00 時事 港女政傳

特首選戰打到現在,已經演變為一場依賴新網絡、科技手段而進行的民意戰,繼「政治素人」特朗普在美國總統大選中靠著網絡社交平台Twitter與選民互動,並大獲全勝後,利用網絡社交平台開戰,也在香港特首選舉的選戰中,掀起血雨腥風。

1月15日,曾發起「佔領中環」的戴耀廷,聯合「公民聯合行動」,公布「2017特首選舉民間全民投票」計劃,聲言將於正式的特首選舉前,發動為期10天(3月10日至19日)的「民間特首全民投票」,並稱整個「民投」需要150萬港幣。因此戴耀廷等同時在「網絡眾籌」平台「Umadx」發起目標金額為150萬港幣的眾籌項目,截至2月6日已經籌集得20多萬元。

此外,1月31日,參選人之一的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另一個「網絡眾籌」平台FringeBacker發起「曾俊華競選籌款計劃」,截至2月6日已有超過2萬人參與,共籌得逾420多萬元。

如果說戴耀廷等發起「網絡眾籌」(Crowdfunding)集資是意料之中,那麼特首選舉的參選人通過「網絡眾籌」凝聚支持者,在香港倒是頭一次。在這種新形勢下,港女希望拆拆局,看看曾俊華和戴耀廷幾乎同時發起的「網絡眾籌」,將如何碰撞,產生什麼化學作用,對社會有何等影響。

另外,喜愛創新,走入市民,鼓勵「公眾參與」的「薯片叔叔」(港人對曾俊華的戲稱,因其外貌與「品客薯片」商標相似),是否真的能通過「網絡眾籌」凝聚到民意?他與競選團隊推動的花俏的競選工程背後,又有什麼盤算?

既然本文有關「網絡眾籌」,那就先來了解一下基本情況。實際上,「網絡眾籌」在內地和日本、美國等國家都早早發展了起來,不僅在商業上取得了巨大的商業利益,也在民主選舉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比如奧巴馬2008年首次參選總統競選時,就是靠「網絡眾籌」到的一筆筆小額捐款聚沙成塔,籌得超過5億美元的選舉經費。

與此同時,由於各國有關眾籌的法律完善程度不一,也出現各種走法律罅(鑽法律空子),或者在灰色地帶遊走的現象。

在香港,眾籌作為一種商業模式,似乎一直難以普及,更遑論盈利。港女還記得網媒《香港01》2015年曾報道過,本港有初創企業希望靠網絡眾籌募集創業經費,但大部分都失望收場。

然而,自2013年有關「普選」的討論開始醞釀,反對陣營就在這個議題上提出「公民提名」,即每個合資格選民都可直接提名特首候選人,取代現時的選舉委員會,或者《基本法》第45條規定的提名委員會的功能。

另一方面,戴耀廷於2013年初撰文提出用「佔領中環」爭取所謂「真普選」這個想法之後,通過廣泛動員社會各界之後,「公民提名」就和「佔領中環」捆綁,並以各種形態,在社會上推廣開來(關於這點,港女在介紹姚松炎的時候詳細解釋過,歡迎重溫文章:【被忽略的關鍵人物系列一】票從何來? 「深耕」社區 醞釀革命土壤 及 【被忽略的關鍵人物之二】武裝群眾 在地抗爭 姚松炎為「非建制」挑大樑)。

「公民提名」之所以迅速得到反對陣營支持者的擁護,很大程度在於其提倡的「公民參與」之理念,即喚醒公民意識,令香港人(包括居民、會員、專業人士等等)成為具有政治行動力的選民。

在這個政治環境中,「眾籌」因為一個「眾」字所包含的「公眾參與」的內涵,剛好迎合了反對派推崇的「公民提名」,因此在政治動員的層面,發揮出巨大的功效,並且潛力無限。

2016年4月10日,由「學運領袖」黃之鋒、羅冠聰等牽頭成立了「香港眾志」,以「運動型政黨」自居,以專業人士中的「政治素人」為動員對象。可以說,從那時起,「眾」這個字和背後的理念已經遭到反對陣營的騎劫。香港眾志提出「公民提案」(Crowd-Sourcing),「公民提案」的另一個名字叫「眾包」,從「眾志」到「眾包」,一種新的動員方式橫空出世,由下而上形成議題,再由政黨挑選「合適」的議題,將其帶入議會,再利用議會資源,向政府施加壓力。

通過「佔中」積累的社會基礎,再到區議會、立法會、選委會三場選舉提供的政治舞台,「眾包」已經比較成熟,並且進而發展為直接向香港人發起「眾籌」。

從香港眾志提倡的「眾包」到「港獨」藝人何韻詩靠眾籌得到的300萬港幣,在紅磡體育館搞個人演唱會,再到戴耀廷搞眾籌為「2017特首選舉民間全民投票」和特首選舉參選人曾俊華發起網絡眾籌「收集民意」,眾籌作為商業模式,終於在政治動員領域開花結果,蔚然成風。

當商業模式帶來經濟效益時,大家覺得理所當然,那麼,當商業模式應用於政治動員時,該用什麼眼光看待,用什麼招數應對?這是網絡時代留給建制派和對港工作的新課題。

總結一下,隨著「公民提名」一層層滲透進社會各個階層、界別、群體,「公民參與」已經成為一種時代的訴求,它是一把雙刃劍,要求非建制陣營、建制陣營都要充分尊重市民的意願,它也宣告傳統的諮詢方式已經落伍。

而從「眾包」到「眾籌」,反對陣營成功將商業模式挪用於政治領域,取得不小的成績,一步步攻下香港人的心房,殺出一條在經濟效益和政治格局中,雙贏的新路。

回到特首選舉,在了解了以上背景之後,港女想問一句,曾俊華的「眾籌」是「真·眾籌」嗎?真的鼓勵「公眾參與」,還是僅僅為了得到「民意」而搞的公關秀?

如果按照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其智庫「香港政策研究所」下的「香港願景研究計劃」近期在Facebook專頁發布的「公眾參與vs公眾諮詢」短片的觀點,二者最大的不同之處有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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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公眾參與與公眾諮詢的主要區別之後,就不難明白為何港女質疑曾俊華現階段大搞「網絡眾籌」的居心了——若參選人真的有心推動「公民參與」,最直接和真誠的方式,是邀請市民齊寫政綱,而不是讓市民掏腰包。

與其大費周章地開設「網絡眾籌」平台,參選人還不如開設一個網絡平台,誠誠懇懇地邀請香港人提出對政綱的建議,鼓勵關心香港的人在這個平台相互切磋、討論,集思廣益,而最終被參選人採納的意見,被寫入政綱後,應在該條目背後標註提出者/參與團體的名字。

但說來諷刺,搞了7天網絡眾籌後,曾俊華昨日(2月6日)公布了參選政綱,這是一份「完整」的政綱,按照「香港願景研究計劃」的說法,這份是「諮詢公眾意見稿」,因此,只能算是「公眾諮詢」,而不是「公眾參與」。

實際上,曾俊華的眾籌是讓市民用錢表態,每個市民(不一定是選民)通過捐款,表達立場。可是,不用出錢也能表態,那捐款(掏錢)這個動作,有什麼重要意義呢?

曾俊華的網絡眾籌對誰負責?是市民嗎?與戴耀廷提出150萬港幣這一籌款目標不同,曾俊華並沒有提出清晰的眾籌目標,如XX港幣;其次,在參選行政長官的意義上,他也沒有提出明確的入閘,或當選目標。

從這兩個意義,即籌款金額和選舉目標來看,曾俊華都沒有給出清楚的目標,也就是說,他並沒有真正對參與眾籌的人(甚至不知是否香港人)負責,因為香港人沒有得到曾俊華及其競選團隊任何白紙黑字的保障。

相反的,通過發起「網絡眾籌」,曾俊華團隊巧妙地偷換概念,用「公眾參與」這個看似迎合「公民提名」的說辭,掩蓋自己政綱無法提出「反對8.31決定」等主張的「不足」,賺取非建制支持者的支持。

捐了款就等於參與其中嗎?如果真是這樣,除了捐款方式比較「時髦」之外,港女看不到這個掏錢的動作與「七一遊行」中政黨政團收取捐款有何不同。

公眾參與的精髓是「協商」(Deliberation),協商的過程就是市民參與,讓民意充分被呈現,而不是像現在一樣,參選人用花俏的手段繞過真正的公眾參與,用看似先進的網絡、科技掩蓋政綱之空虛。

因此,香港人參與「網絡眾籌」,出了錢,卻沒能真正地參與這場選戰,相反只是增加了發起人的政治籌碼,卻沒有得到實實在在的保障。

從這個意義來說,戴耀廷為「2017民間特首選舉」發起的「網絡眾籌」也是一樣,他們的理念的都是「公民參與」。此外,按照戴耀廷「2017特首選舉民間投票」的計劃,市民可透過「民間提名系統」,提名一名候選人,而任何獲得最少37,790個提名的參選人,將成為「2017民間特首選舉」的候選人。

現時已經有2萬多人參與曾俊華的網絡眾籌,如果參與人數超過上述37,790,等於曾俊華已經循「公民提名」途徑成為「民間特首選舉候選人」。可以推想,這些參與曾俊華的網絡眾籌之選民,很大可能參與3月10日至19日舉行的「2017特首選舉民間全民投票」,而這些市民會如何投票?屆時局勢將如何被扭轉?

另一方面,如果曾俊華沒有入閘,或者入閘但最終沒有當選新一任行政長官,他是否會退還網絡眾籌到的所有款項?

選舉期間,參選者絞盡腦汁地想方法與選民互動看似無可厚非,選民也愈來愈知道,選舉結束後,要求當選者/落選者保持選舉時對選民的熱情比登天還難,那麼,摘下「公眾參與」的面具後,網絡眾籌到底還剩下什麼?

原載︰ http://mp.weixin.qq.com/s/YKoKiBdX8NgB5i9u9UGW7A

圖︰作者提供、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hkol/topnews/2015-08/3145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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