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舊年(2021年5月29日至6月4日)在網上發文,涉嫌叫人參加6月4日晚的未經批准集會,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裁判官陳慧敏今日在於西九龍法院裁定,鄒幸彤罪名成立,判囚15個月;其中10個月刑期與另外兩案分期執行,即加監10個月,總共要踎22個月。
慢慢踎啦!
原圖:鄒幸彤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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