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外聘黃色大狀因大意「露餡」被禁止接手「社會事件」檢控!據《星島日報》報道,早前有位資深外聘大狀在上庭審訊期間,其手機竟響起港獨歌曲鈴聲。
而這名大狀早前接手律政司委派的「社會事件」案的檢控工作。
據報道,事發時令全場人士都目瞪口呆,該大狀連忙向裁判官致歉。消息稱,此事也驚動了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有傳該大狀已被禁止接手「社會案件」的檢控工作,以免予公眾有偏袒的觀感。
律政司一直沿用外聘制度協助檢控工作,並按律師執業經驗細分為年資深、表現好的A名單及年資較淺的B名單。匪夷所思的是,若處理涉及三天審訊或以上的社會事件(public order event),A名單大律師的收費竟低於外聘B大狀的收入,這種現象令有相當年資的A名單大狀不願接受該類案件,導致有些檢控工作落入一些疑有「政治立場」的大狀手中。
單論開庭忘記關手機,已是極不專業表現,居然還用港獨歌曲做鈴聲,這些害群之馬不能再姑息,支持揸正嚟做!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09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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