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早前判刑,被告唐英傑(24歲,餐廳侍應)去年七一駕駛插住「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方防線,撞到3名警員,早前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兩項罪名成立,被判重囚9年。唐英傑於8月13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今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彭偉昌索取法庭指示。法官彭偉昌把案件排期於明年3月22日審理,預計需要兩天。
唐英傑今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代表,而原審時代表唐嘅大律師劉偉聰,於上訴時未有再代表唐,改由大律師關文渭取代。而早前有報道指,法援署委派杜偉強律師事務所予唐英傑,取代原審時嘅伍展邦律師行,劉偉聰則不再獲指派。
原圖:星島日報、頭條日報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