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早前根據《港區國安法》,向支聯會7名常委發信,要求他們提交資料。但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否認會方是「外國代理人」,仲大聲夾惡話拒絕向國安處提交資料。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回應此事時,表示某團體是否「外國代理人」應由法庭判斷,而非當事人單方面拒絕就得,接收書面通知嘅支聯會常委若拒交資料可被檢控,湯家驊指出,如未依時交資料可被監禁。
湯家驊表示,如果警方有證據指支聯會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可被控違反《國安法》,屆時或面臨被取締命運。
而根據警方表示,如未依時繳交資料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半年;如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資料,則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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