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早前被警方拘捕並拒絕保釋。鄒幸彤今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須交出旅行證件並且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個5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以及每周要到警署報道一次。
唔知大家對於鄒幸彤嘅保釋決定,有啲乜嘢睇法呢?
原圖:星島日報、鄒幸彤Facebook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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