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名稱
使用者電郵
密碼
確認密碼
年齡
性別
Generic placeholder image
想收到的資訊
  • 時事
  • 投資
  • 生活
喜歡的資訊
  • 編輯推介
  • 時事新聞
  • 博客
  • 投資
  • 趣味影片
  • 生活
教育水平
  • 小學
  • 中學
  • 大學
  • 碩士
  • 博士
常用的社交媒體
  • Facebook
  • 微博
  • WeChat
  • Whatsapp
  • Twitter
  • Line
  • Instagram
確認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確認

焦點

撩警「隻揪」
19歲男生襲警等罪成
判入教導所

2021.06.30 19:20 焦點

19歲應屆DSE考生陳秉臻,前年10月20日於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的示威衝突事件中,當街當巷撩警員「隻揪」,經審訊後,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及2項襲警罪罪成,今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鄭念慈判處被告入教導所。

鄭官判刑時直斥被告在有人聚集情況下,當街當巷撩警員「隻揪」,有機會令到本十分高漲的情緒加劇,可能會煽動他人。最終沒有爆發重大事,只因當時有足夠的警力壓制現場。鄭官指,雖然法庭需要考慮給予少年更生機會,但亦有嚴懲、阻嚇的需要遠超更生需要的時候,而被告在罪成後表示後悔,是「遲來的悔意」,最終判被告入教導所。

鄭官講得啱,所謂三思而後行,應該是在行動前考慮所做的事對不對,而不是犯事後再表示後悔去求情,犯法就是犯法,判刑是罪有應得!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615781/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