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車長張浩然因去年9月遊行期間駕駛巴士途徑彌敦道時,無故響咹,並且駛近警員以及向警察舉起中指。早前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判罰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請按此重溫)。
張浩然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自己細細個嘅志願就係要做巴士司機,但係而家罪成之後就停咗職,仲因為之前違例次數太多,面臨扣分停牌,同埋覺得新巴同佢續約嘅希望好渺茫。
其實身為一個巴士司機,最重要嘅就係要安全駕駛,因為冇嘢緊要得過車上乘客嘅生命。既然違法,就要受到懲罰,好好反省喇!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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