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7日)19年10.1非法集結案開審,10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和蔡耀昌同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案件中午開庭後,全部10名被告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此外,梁國雄、李卓人、何俊仁及陳皓桓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蔡耀昌及吳文遠另再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餘八人的該項罪名則存檔法庭處理。案件下午續審。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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