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主持東方昇喺音樂噴泉沖涼,其後噴泉冒泡需要關閉清潔,康文署話問明或會追究。黃友們潮興講「核爆都唔割」,總之只要係黃友,做咩嘢都係啱嘅。秉持住呢個宗旨,極黃嘅黃店老闆「渣哥」蔡強榮喺Facebook搵到一張唔知時間和人物地點嘅相出嚟,相中有一位冇著褲嘅小朋友喺噴泉嬉水,跟住渣哥寫道:「假如你(東方昇)要坐14日,呢條𡃁仔起碼判廿碌。至於罰款,我夾5舊,做兄弟唔使講嘢」。
嘩啋!喺盲撐嘅黃友眼中,小朋友嬉水,原來「起碼判廿碌」,原來咁樣求其噏句嘢,就係可以證明自己友有理,真係神邏輯到極!但問題係,你有錢幫東方昇交罰款係一件事,但為咗自己友而搞細路,應該鬧你不知所謂好,定係讚你係豬隊友好呢?
犯法就係犯法,唔好喺錯誤嘅道路上越走越遠喇!
原圖:星島日報、東方昇Facebook圖片、渣哥Facebook圖片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5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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