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報道,66歲商人李亨利(外文名:Lee Henley HuXiang),因涉嫌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去年移送到廣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李亨利於本月2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央視》報道指,李亨利原名為李滬祥,生於上海,利用改革開放嘅機遇賺取第一桶,但實情李亨利係個雙面人,表面愛國,私下仇中,指李亨利曾言「只要是對中國不利的事情,都會不遺餘力地支持」。報道指佢正正就係反中亂港嘅背後金主。
《央視》曝光李亨利亂港行徑,引述廣州市和上海市的國家安全局幹警稱,李亨利早在2001年就去香港參加「反中活動」,更對此類活動進行捐贈,更稱李亨利貸款510萬支持反中亂港,表示在其資助下,反對派人士得以同西方大國高級官員直接見面,而喺西方國家研究涉港制裁法案時,李亨利亦有提出意見,幹警為此炮轟李亨利係「典型的漢奸行徑」。
漢奸要不得,支持中央出手揪出反中亂港者!
原圖:央視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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