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較早前見記者,交代涉及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修訂。林鄭公布香港未來三場選舉的投票日期,選舉委員會選舉將於9月19日舉行,而原定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投票將延至12月19日,特首選舉則於明年3月27日舉行。
林鄭表示,為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政府計劃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有關草案建議,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干犯非法行為;任何人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即屬干犯舞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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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港台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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