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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警私隱屢被洩 起底擬列刑事
林志偉倡重罰違法者︰
第一次入罪便要入獄

2021.02.19 09:00 焦點

「起底」洩人資料者應判監,大家支持?月初,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立法會上表示,擬將起底行為刑事化,政制局會爭取於本立法年度內完成修例草擬工作,並交立法會審議(請按此重溫)。黑暴騷亂下,不少執法者淪為被起底受害者,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認同政府之舉,更認為洩人私隱者應判監懲罰!

林志偉除了支持訂立侮辱公職人員罪外(請按此重溫),談及特首擬將起底行為刑事化一事,林志偉認為是「亡羊補牢」之舉,他表示其實除了執法者、法官及建制人士外,其實反對派亦有人受害,認為立法應針對得人私隱,並圖借此攻擊及傷害他人或其身邊人的肉體及精神者。

起底致精神傷害難消除

身邊人因自己執法者的身份而遭威嚇,林志偉坦言是始料不及,加之科技發達、資訊流通,令別有用心者更易作出起底行為。他指出肉體上的傷害,現行法例雖可處理,但是因被起底而所致的精神傷害及壓力,則是難以消除,認為法例正要涵蓋此一方面。

此外,林志偉更倡議從嚴處理——判囚違法者,強調非作緩刑,而是「在第一次入罪便要入獄」!因為只有嚴懲才會令違法者有所忌諱!

自前年起,不少執法者慘受起底之苦,連家人亦未能幸免,相信反對派也不敢狂言起底惡行可以接受!既然政府有意杜絕惡行,大家又豈有不支持之理?

原圖︰星島日報、文匯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044082/即時-港聞-沙田衝突-源禾路過百名特別服防暴警察與示威者對峙-區議員要求對話

http://paper.wenweipo.com/2020/05/09/HS20050900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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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dost
除了一定入獄外,還要好似國安法咁,有最少囚禁年期的,例如三年,咁就黃官想判輕啲都唔得啦!
202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