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指警方正研究引入電槍,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日前回應傳媒時表示,警方正尋求不同種類的低殺傷力武器,希望在真槍以外有其他選擇(請按此重溫);黃組織「民權觀察」隨即彈出嚟表示好擔心。
黃組織指外國曾有警員用電槍造成傷亡嘅例子,而香港警隊已有足夠的非致命恐武力於大型示威時控制場面,如要引入就需要解釋必要性。黃組織又批評,警方以往使用武力時未有恪守最低武力原則,加上警方並無公開武力使用準則,一旦警員日後使用警槍,公眾將難以監察云云。
既然黃友話反對,咁大家又點睇?
原圖:港台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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