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區議員搞到區議會污煙瘴氣,近來唔少聲音表示,區議員一定要納入宣誓公職人員!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於施政報告中表示,特區政府會於今年內提交草案,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和《立法會條例》等法例,以完善宣誓安排(請按此重溫),對此,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稱政府唔應該於研究公職人員的定義上拖延,促盡快立法要求區議員宣誓。
何君堯表示,《港區國安法》已實施逾半年,批評政府唔應該喺研究「所謂」公職人員嘅定義上拖拖拉拉,何君堯去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指區議員參選之時已經簽咗承諾會履行基本法嘅義務,指其當選後就係公職人員,已經有責任去履行,否則可被罷免!何更認為政府應果斷地將區議員納入公職人員宣誓範圍內,落實國安法嘅規定。
支持何議員!區議會被黃友主導後,凡事政治化,係咁針對政府同警察,港府必須促盡快立法要求區議員宣誓,黃區議員再搞事,理應DQ!
原圖:大公報、星島日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0/1201/526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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