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節目《鏗鏘集》編導、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前主席蔡玉玲早前因涉「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被捕,事後被控兩項明知作出虛假陳述罪,違反《道路交通條例》(請按此重溫)。《蘋果日報》稱該報記者去年11月,曾就一宗交通事故向運輸署進行查冊並刊登報道,昨日接獲警方來信,要求提供涉事資料搜集員及記者嘅聯絡,《蘋果》即以此事上綱上線,指警方再恐嚇傳媒車牌查冊。但其實,其他媒體包括《大公報》及港台都接獲查詢。
《蘋果》接獲信件後,再指被警方恐嚇,總編輯羅偉光更指警方做法缺乏理據,意圖威嚇傳媒,仲講明唔會向警方提供任何資料云云。壹傳媒工會亦即發聲明譴責警方。簡單講,《蘋果》又將自己比作受害人,將事件有咁大搞咁大。
但警方所為只係公事公辦,皆因執法者同時亦有向《大公報》及港台寄出類似信件,都係收到有人報案或投訴而跟進。《大公報》素來是《蘋果》口中的「親中媒體」,同樣遭查問,足證警方之無私。
運署推查冊通知車主服務
此外,運輸署推出「發出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電郵通知服務,此新措施,令車主可以得知自己嘅車輛被人查冊。若車主懷疑有人濫用其被查冊資料,可聯絡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或報警。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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