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瞞逃一案,日前在深圳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審結,12人中的10名成年被告,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偷越邊境等罪,被判處7個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於2名未成年者,則被遣送回港,由警方扣押。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今日在一個論壇上表示,內地司法制度正在進步,而縱使在香港,亦會有冤案,所以希望巿民不要過分捕風捉影。謝偉俊表示,是次案件的判刑,不算特別輕或重,最重要的,是當局較快處理案件。謝偉俊又指出,12名港人應感到幸福、幸運,因為若他們去到台灣才被捕,可能發生甚麼事都無人知道。
對於謝偉俊所言,你認同嗎?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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