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反修例黑暴事件期間,網上有不少人對警員及其家人作出「起底」惡行,令他們大受困援。由於事態嚴重,同年10月25日,法庭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針對警員及家屬的起底行為。開設佛具店的27歲男子陳健聰,於去年11月11日西灣河發生警員開槍事件當天,於Facebook上轉載相關警員及其家人資料,涉違反禁止起底騷擾警務人員的臨時禁制令,陳健聰承認藐視法庭,昨日於高院被判處監禁21日,成為第一個因違反禁起底令入獄人士,並需支付訟費20000元。
高院法官高浩文指,無論抱持任何政治立場,或因對事件感憤怒,都不容許對別人的起底行為。即使被告之後刪除貼文,但貼文內容仍有機會被不斷轉載,刪除貼文難以彌補事件。而被告的行為對涉事警員造成影響,令其遭受電話滋擾,且需因此而搬家,警員家屬被公開學校地址,以及受到欺凌。被告所為情節嚴重,須判處即時監禁。
支持嚴正判決,起底惡行嚴重影響涉事警員及其家屬,令他們受到傷害,起底者罪有應得!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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