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12日,貿易公司董事助理庾家駒參與金鐘黑暴集會,他稱在政總外協助搬鐵馬,是因受現場氣氛所影響。今年6月,他在東區法院承認參與非法集結,被判監14天。之後律政司上訴,要求上訴庭加刑,案件交由潘兆初、彭偉昌及潘敏琦等三位法官審理。
彭官日前(23日)在聆訊時,批評原審裁判官林子勤把被告的行為與其他示威者分割,是「錯到不能再錯」。上訴庭指原審裁判官判刑過輕,改判被告入獄7個月。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得知判決後,在Facebook發文,認同彭官所言:「真係錯到不能再錯!」
上訴庭加刑加到7個月,大家覺得合理嗎?
原圖:葛珮帆Facebook、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0/1124/524048.html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9/0612/302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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