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同為14歲的男女,與去年11月18日, 在加士居道參與理工大學外的非法集結,以及設傘陣路障,原審裁判官何俊堯,於本年6月對2人判處兒童保護令,以及不留案底。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提出覆核,上訴庭批准申請,指裁判官原則上犯錯,明顯判刑過輕,改判女被告12個月感化令,男被告80小時社會服務令,留有案底,兩人並需要遵守禁令。
好,支持律政司上訴,支持判決,不容放生!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327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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