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就DQ香港立法會議員定出框架,政府隨即DQ四名泛民議員,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港區人大代表陳曼琪發表聲明,表示全力支持,更稱中央嘅做法係合憲、合法、合理嘅憲制決定。
陳曼琪指出,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二至五十四條及第六十七條,所有中國公民須维護國家主權、統一,不能危害國家安全,而全國人大有權制定香港特區實行嘅各種制度,包括立法會議員資格標準。
另外又指根據基本法第一條、第十二條及第一百零四條,香港是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故此是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亦是符合基本法、「一國兩制」及本地法律的。
中央撥亂反正,泛民自動攬炒總辭,立會拉布絕跡,議會重新上路,為民服務,讓我們期待立會表現!
原圖:大公報、星島日報
http://news.takungpao.com/paper/q/2018/0304/3547687.html?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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