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違法者受懲監禁,大快人心!電訊公司前職員起警員底並公開其家屬資料,今日被判囚兩年!
去年黑暴期間,執法者屢受針對,有人大興起底之事,甚至連家屬也不放過。是次案件被告為33歲被告陳景僖,涉在去年7月24日、8月3日及9月9日,涉公器私用,3次不誠實地取公司電腦,公開警員家屬資料。早前被裁定「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及「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多項罪名成立。
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被告遭判監兩年。裁判官指出案情嚴重,被告所為,既牽連警員家屬,亦對執法者心理有所影響,因而要判阻嚇性刑罰。
針對執法者,波及無辜,被告入獄,罪有應得!違法受懲,前程盡毀,一眾迷信「違法達義」者,還不醒覺嗎?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414073/即時-港聞-電訊公司前外勤員涉公開警員家屬資料罪成-判即時入獄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