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區域法院就去年8月31日灣仔爆發騷亂案作出裁決,7名涉參暴動人士罪名不成立(請按此重溫)。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直指法官沈小民的判詞,予人偏幫、放生之嫌。傅健慈表示,警方於當日已使用各種方式去勸喻巿民離去,亦有強調即使只是逗留在該地方,也可能干犯暴動和非法集結罪,沈官所謂的去現場是「歷史見證」一說是荒謬無稽。傅健慈直指,此案判決會對香港法制造成嚴重傷害。
對於此案的裁決,加上之前裁判官水佳麗稱幾名被告是「優秀細路」、被高院裁定判決出錯一案,傅健慈認為,這反映出部分法官在判決時會被政治立場影響判案的公平,可見香港司法制度實在有改革的需要。傅健慈現時司法機構當務之急,是應該考慮設立司法檢查和量刑委員,以確保司法方面的公正,並挽回巿民的信心。
原圖:文匯報、星島日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20/04/18/HK20041800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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