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消息指最快明天生效,一旦落實,記協會員證就真係一張「會員證」(請按此重溫)。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博士今日面見傳媒,就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報告表達對通識科的意見時,亦有回應事件,認為警方做法有助社會大眾重拾對新聞傳播界的信心。
梁美芬從反修例騷亂中觀察到,執法者與記者常有很多不必要衝突。她表示收到市民意見,對於「自稱記者」是否真正記者抱有懷疑,更不希望看到只有十多歲的孩子,走上街頭說自己是記者。梁美芬續指,社會敬佩新聞行業兼抱有期望,她認為應該有清晰的指引,記者須受過專業訓練,適當的採訪方式,才能令人信服。
黃背心多過警察的埸面屢見不鮮,令警方常有執法困難的情況出現,更令市民不禁懷疑現場是否真的有那麼多記者,如今唯有真正的新聞工作者才獲承認,市民自然更容易對新聞界重拾信心!一定支持!
原圖:港台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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