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一名15歲少年在元朗朗晴居對出投擲汽油彈,被告認罪,今年5月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感化18個月,原審裁判官水佳麗在判刑時曾讚被告是「優秀嘅細路」。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申請刑期覆核,今日,上訴庭改判被告入勞教中心。對於原審曾稱少年為「優秀嘅細路」,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質疑原審裁判官水佳麗評價被告「優秀」,指少年醉心社會事件,比「匿喺屋企做冇意義嘅嘢嘅細路」係好啲,但是否就會「優秀」、「令人心裡佩服」?
希望勞教中心可以將「優秀嘅細路」教得更加優秀啦!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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