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瞞逃著草台灣徹底失敗,被內地海警拘捕,他們的家屬走出來聲嘶力竭求援,叫香港政府幫手。問題來了:這些人是否值得同情?
前特首梁振英亦提出這個問題,他認為這要看他們涉甚麼罪行。唔講尤自可,一講把幾火,CY屈指一算,一干人等涉暴動、串謀意圖縱火、製造爆炸品、國安法等罪名,條條都咁恐怖,你話值唔值得同情?梁振英直言,「這些人是用非法方式,處心積慮,離開香港棄保潛逃」。他相信西方國家的法庭唔會批准這些人保釋,而事實上即使有些到咗台灣,台方亦會「收押禁見」,遑論送回香港。他又批評外媒用「activists」(政治活躍分子)一詞形容十二瞞逃「極其誤導」。
CY希望香港的法庭可以汲取教訓,言下之意,似乎是呼籲法官大人批准保釋時打醒十二分精神,咪再放生重案嫌疑人!
司法亂籠,是導致黑暴疑犯輕鬆著草潛逃的關鍵之一,可司法機構到底有沒有反省?法官鑄成大錯又有沒有承擔責任?還是根本無需負任何責任?我們又是否要有機制處理這些問題?司法機構是否需要改革?市民眼睛雪亮,相信早有答案!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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