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拘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等12人,於本月23日乘黑幫安排的快艇,企圖潛逃到台灣申請政治庇護,惟在果洲群島一帶被內地海警截獲(請按此重溫)。對此,黃營人士又起勢老屈內地濫用《國安法》亂拘港人,到處炒作兩地聯合執行港區國安法云云。港區人大代表陳曼琪對此質疑睇唔過眼,話人在內地,犯內地法,被內地海警拉,已合乎法律屬地原則,形容内地海警拘捕行動是合法、合情、合理。
陳曼琪分析,內地執法者將以涉嫌越境罪,即《中國刑法》322條作立案調查基礎,估計最高刑罰為入獄一年。她批評某些人想透過造謠,講成是兩地聯合執行港區國安法,直言如此歪曲事實是不會成功的。陳曼琪估計被捕港青於內地完成服刑後回港繼續受審,而再獲保釋的機會應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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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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