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2月14日播出的一集《頭條新聞》被投訴污衊和侮辱警方,通訊事務管理局在5月裁定投訴成立,並決定向港台發出警告。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及香港記者協會昨日(19日)聯合入稟提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有關裁決。
港台工會表示,希望透過覆核力保「諷刺時弊的空間」、「為言論自由翻案」,據悉工會將與記協共同承擔訟費,港台工會將向員工籌募,記協則會接受無條件捐助,有需要會發起眾籌。
根據入稟狀,申請方指通訊局未有考慮節目內容具諷刺性而將《頭條新聞》錯誤歸類為個人意見節目,是不合比例及不公平地限制言論自由的表達。申請方又認為通訊局將職業理解為「社會地位」,令通訊局錯誤為警隊架起「護盾」,免受公眾批評。
黃營再次高舉「言論自由」大旗提司法覆核,大家有咩想講?
原圖:港台節目《頭條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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