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平亂,開胡椒球槍爆爭議。昨晚,有人借7.21事件一周年之名,在元朗聚眾叫囂。警方見狀,清場平亂,期間曾使用胡椒球槍。不過,在反對派初選中出線的黃子悅,曾指控警方「距離得一個拳頭位」下向男子開胡椒球槍;警方則在Facebook稱絕無此事,批評有人「造謠抹黑警隊,煽動仇恨」!
昨晚元朗不靖,執法者出動防亂!及至晚上,黃子悅在Facebook發帖,稱在約10時左右,有防暴警「槍口對住頭」,在「距離得一個拳頭位」下向男子開胡椒球槍,及後指該男子倒地。惟執法者卻反擊澄清絕無此事,稱在又新街執法時,曾有人叫囂並作勢擲物,為作驅散,才向人群所停留的涼亭頂部發射胡椒球槍,因而批評有人借機誣衊,「有人造謠抹黑警隊,煽動仇恨,警方感到十分憤慨。」
及後,黃子悅更改帖子用詞,先是刪去「槍口對住頭」,又將「距離得一個拳頭位」改為『疑近距離「一個身位都無」』,但仍指控警方射擊市民頭部,稱市民倒地後,「防暴更繼續用槍指向市民頭部。」黃子悅又稱找到四名證人,強調非「造謠抹黑」云云。
由「一個拳頭位」改為『疑近距離「一個身位都無」』,反對派來一招才「先聲奪人」,但究竟事實如何?指控如斯嚴重,誰是誰非?讀者們有何想法?
原圖︰黃子悅Facebook、無綫新聞截圖
https://www.facebook.com/wongjiyuet97/photos/a.119810819583542/158627119035245/?type=3&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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