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袋公帑嘅人同機構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有錯嗎?
政府尋日同立法會遞交文件,建議所有今年7月1日或以後入職嘅公務員,都必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同埋效忠香港特區。講真,要求好合理啫,但黃政客梗係唔係咁諗,又搬出「白色恐怖」、「箝制言論自由」之類來嚇人。
雖然如此,建制派擺事實講道理,對此表示歡迎及支持,其中民建聯甚至希望政府逐步擴展宣誓或聲明嘅適用範圍到所有現職公務員,以及其他受政府資助機構嘅公職人員添,並呼籲當局盡快交代違誓或聲明嘅後果。
呢個建議,有冇得諗先?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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