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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闖立會不服定罪上訴
梁頌恆代表律師:
保安非法阻撓先會用最低武力

2020.06.15 20:20 時事

早已成為「已完」嘅梁頌恆,早前被裁定4年前未經准許下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囚4周。事後梁頌恆不服定罪上訴,法官陳嘉信將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質疑原審分析出錯

代表梁頌恆嘅大律師郭憬憲陳詞時表示,非法集結控罪元素包括該行為有「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但話條例冇清晰指明任何人害怕嘅係合法定係非法地「破壞社會安寧」。又指梁喺案發時仲係立法會議員,指其當時一心只想參與會議,但卻被保安人員阻撓,代表律師更認為保安當時嘅行為屬犯法,所以梁先會使用最低武力,認為原審法官喺分析證據時出錯云云。

法官則指「破壞社會安寧」根本就係非法,冇合法同非法之分,又指控方只需證明梁係有意圖去破壞社會安寧,以及有意圖令他人害怕就可,而事實上社會安寧有冇被破壞,以及任何人有冇害怕並唔重要。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296239/%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6%A2%81%E9%A0%8C%E6%81%86%E9%97%96%E7%AB%8B%E6%9C%83%E6%9C%83%E8%AD%B0%E5%BB%B3%E5%88%A4%E5%9B%9A4%E5%91%A8%E4%B8%8D%E6%9C%8D%E5%AE%9A%E7%BD%AA%E4%B8%8A%E8%A8%B4-%E5%AE%98%E6%93%87%E6%97%A5%E6%9B%B8%E9%9D%A2%E5%88%A4%E8%A9%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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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憬憲律師的論點是不合理且不能被法官接受的。議員想參加會議就可以參加會議?我們都有目共睹,有議員因不守議事規則,不听立法會主席的勸戒,意圖使社會組成部份之一的立法會不能正常運作,經常被保安員根據主席的指令,將這些攪事的議員逐出立法會議事廰。如果說這些攪事議員不想參加會議,顯然不是事實。他們參加會議的意圖之一,其實就是想攪亂議會。這已經被大量的事實所證明。如果郭憬憲律師的論點成立,豈不是所有這些被逐出的議員都可以上法庭去平反昭雪?看來郭憬憲律師不為正義,郤為亂港之徒強出頭,只會自砸招牌,得不償失。
202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