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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構雙重犯罪與否 成孟晚舟案關鍵
加拿大法院周三裁決

2020.05.23 18:00 時事

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有重大進展,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宣布,將於當地時間星期三(27日)早上10時,就孟晚舟是否構成「雙重犯罪」的爭議裁決,若裁定不成立,孟晚舟便可即時獲釋,否則引渡聆訊將繼續。

不符原則不能引渡

美國司法部門指控孟晚舟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禁令和涉銀行詐騙,加拿大警方2018年12月1日應美國要求,於溫哥華機場拘捕打算轉機的孟晚舟,但美方對孟晚舟的有關指控,必須要在加拿大亦構成犯罪,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否則加拿大便不能引渡其至美國。

結果如何,還看周三,一人一Like祝福華為孟晚舟!

原圖:Now新聞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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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錦雄
加拿大話明冇制裁伊朗法例!所以牽連的所謂商業欺詐並無基礎成立! 因此,美國亦**無合法權利**只根據此域外(香港)欺詐控罪在美國境外(在加拿大)要求引渡**非美國公民**到美國受審! 不是引渡到無厘頭,無關此欺詐罪的司法管轄區的美國! 如果是欺詐罪,就要遣返到**犯案地**,有如逃犯條件~陳同佳在台湾殺人,當然唔會送到無關犯案司法地區,例如英国,而是犯案當地的台湾! 如果與*制裁伊朗事件無關*,則即是美國不再是第一審判司法管轄區,第一審判司法管轄區是香港!因此,應引渡華為要員到犯案的司法管轄區,事發地的香港(如果有欺詐案發生),不是引渡到無厘頭,無關此欺詐罪的司法管轄區的美國!因此,美國亦**無合法權利**只根據此域外(香港)欺詐控罪在美國境外(在加拿大)要求引渡非美國公民(如加拿大公民,只可以根據加拿大法律,遣反到犯案地——香港)到美國受審! 更因為孟晚舟不是加拿大国籍,所以加拿大無權干預外国籍没有在加拿大犯案的外国公民的意愿和人生自由!
5天前
David Lee
加拿大總理政客等等所謂民主國家人仕,祇會附和美國什麼什麼口講民主,司法制度,自己卻踐踏口中的什麼民主司法制度。加美的引渡條約是不能因政治因素而執行,當特郞普公開聲明美中貿易協議確定下來便會讓孟晚舟獲釋,這個明明實實的政治事件,加拿大總理和政客卻依舊打著所謂民主的雙重標準,自己卻踐踏著民主!
5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