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平時習慣大大聲話人,卻被指嚴人寬己,每每出事就賴「政治打壓」,令人無語!根據《東網》報道,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在位於淺水灣道的寓所,多年前已被揭發將地下車房改建為住宅房間,至今相隔10年未還原。據悉,屋宇署在市民舉報後,曾經派人巡查過該單位,並已確認不符合核准圖則,惟毛孟靜多年仍未正視問題,辯稱丈夫買入該物業時,單位已被改建云云。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聞之甚為驚訝,指毛孟靜貴為立法會議員,應更認識法例,直言如知法犯法、應罪加一等!王國興重申如有資深議員卻涉嫌帶頭僭建,政府當局有責任向公眾此個案之詳情,以免市民錯覺法律面前非人人平等。
毛孟靜作為立法會議員,應要向市民樹立良好榜樣!假如有議員知法犯法,大家認為要DQ佢嗎?
原圖:文匯報、星島日報
http://news.wenweipo.com/2018/01/15/IN1801150057.htm
http://news.wenweipo.com/2020/04/28/IN20042800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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