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動亂期間,大量交通設施及政府物業遭到破壞,政府表示,需要花費一億七千多萬元修復。
立法會向運輸及房屋局查詢,獲得回覆指,由去年六月起,截至今年二月期間,共有七百四十組交通燈遭到破壞,約需四千萬元維修費。另外有大約五十五公黑欄杆、二萬二千平方米行人路地磚損毀,以及超過一千五百個安全島及交通標誌被破壞,維修費約需二千八百萬元。去年十一月,紅磡海底隧道遭到破壞,修復所需費用約四千六百萬元。建築署指,有大約四十個政府物業被破壞,維修費約六千一百多萬元。所有維修費用加起來,大約一億七千萬。
這一億七千萬,難道又是公帑埋單,即是用納稅人錢?還是應該由破壞者出錢呢?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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