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確診未有緩和,政府為了更有效遏制疫情,接連實施多項抗疫檢疫措施,包括上月初宣布入境前14日內曾到訪內地,須接受14日強制檢疫,惟一些市民沒有自律遵守。今日,首宗違反檢疫令的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一男子入境時因虛報住址,被判刑三個月,須即時入獄(請按此重溫)。另有男子上月沒有依檢疫令完成隔離,被判入獄6星期。
案情指,被告黃義強於2月10日經港珠澳大橋入境,被要求在2月10日至23日間進行14天隔離。然而,被告竟在隔離令途中(13日)欲經港珠澳大橋離境回內地而被截獲。談到其離境原因,原來只不過係嫌隔離生活太悶,想去內地玩下……裁判官狠批其行為「自私到極點」,判其入獄6星期。
另一名男子同樣違隔離令的男子謝永鈺,則在過深圳灣口岸時被截獲,其離境理由是返鄉下探病母。官斥其行為不負責任,判佢入獄10天。
原圖:香港電台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17727-20200330.htm?spTabChangeabl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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