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法庭近三星期暫停正常運作,舊案未清,新案又來之不絕,暴動案件更是積壓如山,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建議援引《公安條例》,將案情及判刑較微輕的案件交裁判法院處理,以加速審訊過程。
江樂士表示,由於目前法庭停擺,被告需要等待更長的時間進行審訊,而檢控官亦有愈來愈多的案件需要處理,候審時間過長或會導致受害者或證人的對案發記憶變得模糊,從而影響審訊公正性。江樂士建議司法機構委任更多「臨時法官」,並引用《公安條例》將判刑五年內的暴動案件移交裁判法院處理,以分擔區域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壓力。
江樂士又認為,律政司可聘請經驗豐富的私人律師組成專責小組,專門負責示威案件,以緩解目前案件一再押後的困局。
黑暴禍港半年,港人咬牙切齒,若候審時間一再延長,對哪一方面都不是好事,大家支持江樂士建議,當局加速案件審訊,以還受害人公道?
原圖:now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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