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涉案係咪有違操守?係咪應該停職?上水前日凌晨,即黃黑陣營「全港大三罷」前夕,警方以涉嫌管有鐵釘、電鑽、白電油等一舉拘捕12人,包括1名老師及6名學生,事件廣受關注。教育局昨晚回覆查詢時表示,已要求學校應履行其作為僱主,以及確保學生安全的責任,考慮暫停該教師的職務。同時,局方指出,反修例事件中,有約30宗教師的言行遭投訴並且初步成立的個案,正考慮懲處,並明言如確立教師有違法行為,情況嚴重可取消教師註冊。
為人師表者當以身作則,違反專業操守者,還談何資格教書育人?絕對贊成教局所言,涉案教師應先暫停職務,直到有關案件審完為止,查明無辜,理當復職;若然犯法,絕不姑息。而其他查明投訴屬實的投訴個案,有關教師不能輕饒!
原圖: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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