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騷亂令社會撕裂問題嚴重,當中黑衣、黃友及黃記瘋狂針對及挑釁警方。警方在昨日嘅例行記者會中串爆黃記者,有黃記在記招上問「行動呼號」為何仍未全面落實,警方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質疑記者未做過警察不知警察困難(請按此重溫)。此外,對於有人事無大小、時時刻刻都要警方出示委任證,汪Sir則暗批有人「玩嘢」,例如要求市民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汪威遜質疑其有關行為並唔係懷疑警察身分,只係挑戰警員法定權力,更稱相信香港社會係唔容許。
警方執法,隨時遇上危急,甚或是電光火石間行動,時時要出示委任證又是否合理?一句到尾,支持執法!
原圖:大公報、星島日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9/0910/347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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