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暴動後,警察成為社會磨心,黃友更以警察在醫院拉暴徒一事大肆炒作,讉責警方侵犯個人私隱云云,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今發聲明反擊,指若犯人以私隱為由拒交資料,香港豈不是會成為罪犯天堂?問得好!請大家Share出去一齊畀Like,支持警察依法拉人!
聲明指,警方在醫院內向醫護人員索取病人資料,被指有違私隱條例,其實是指責者對法例的無知,因防止及偵察罪案是獲條例豁免規限的,個人私隱與追緝刑事犯罪者之間亦當有輕重先後之分,續指若罪犯均以私隱為由,拒絕提供個人資料,香港將淪為罪犯天堂。對於有醫護人員指警察在醫院拉人,以及妨礙救護工作等等,聲明反駁,正如醫護人員會根據守則,對病人一視同仁,不會以身分區分,那為何要求警察不對醫院病人執法,並指醫護人員的指責是基於政治立場。
個人私隱唔係大晒,否則執法者將如何執法?市民安全又怎會受到保障?警察做啱,大家一畀Like撐警察!
原圖:香港警察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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